星期一, 8月 25, 2008

長毛

以前,成日諗,選長毛入立法會既人都係錯既。佢又唔做野,淨係示下威,抗議下,燒下車太咁,為乜呢?
最近,發覺可能我至係錯架喎!選其他人同選長毛一樣 ﹣都係做唔到野。選其他人,連小小反對既聲音都冇埋!香港呢個「大政府」做事已經唔需要理民意,做錯事又唔需要解釋,你再問佢可以答你「我覺得應該到此為止喇!」其他按規則做事既人根本乜都做唔到!咁,不如叫長毛呢D去破壞佢定既規則喇!
呢次選舉,你有決定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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